2024年3月21日,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兰、副组长张培芳到州委党校开展政治监督。就州委党校学习传达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自查整改等情况开展了督促检查。
李兰同志传达了州纪委常委会及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吕星同志相关工作要求。州委党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一是要以云南、青海等地反面典型案例为警示,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坚决杜绝学员在党校培训期间违规饮酒等现象。二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严格执行党校工作人员“七不准”。三是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将党的纪律教育有效融入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认真组织党纪法规知识学讲考,确保纪律教育实效。
李兰同志强调指出,校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教职工,具体工作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环节,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积极创建清廉党校,进一步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校纪检组和机关纪委,要按照州委相关文件精神,聚焦监督首责深化“三转”,进一步发挥好监督作用。下一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整合监督力量,会同州委党校纪检组及综合监督单位内设纪检机构,按照政治监督任务清单,实行定期调度、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联合监督、交叉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政治监督。

州委党校副校长吴绍佳、校纪检组长刘慧及校纪检组全体成员参加座谈。